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承德高新区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技贷款贴息的通知

2020/3/3 15:02:00 次浏览


承高科发〔20202

 

承德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技贷款贴息的通知

 

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承德高新区管委会《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承德高新区科技贴息贷款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0年第一批科技贷款贴息资金。

一、申报科技贷款贴息条件

1、科技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企业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无知识产权纠纷,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2、申报企业是在承德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3、申报企业满足相关金融机构贷款的必要条件及相关要求。

4符合科技贷款申报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申请科技贷款类别及额度

1、新建类项目申请科技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新建项目投资额确定。拟贷额度一般按投资额30~50%执行,最高不超过50%,年度内科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技改扩能类项目申请科技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技改扩能投资额确定。拟贷额度一般按技改扩能投资额的60~80%,最高不超过80%,年度内科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生产经营类项目申请科技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上年度总产值、营业收入、纳税总额三项指标确定。其中,规上企业科技贷款额度按照工业产值、营业收入的50%或纳税总额100%三项指标之一确定,拟贷额度最高不超过其指标的100%,年度内科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小微企业科技贷款额度按照总产值、营业收入两项指标之一确定,拟贷额度最高不超过其指标的100%,年度期内科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4、承德高新区重点扶持的其他项目或企业的科技贷款额度实施“一事一议”原则 。

5、以上科技贷款项目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需要填写《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申请表》和《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汇总表》。

2、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的批准文件、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事业法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新建类项目、技改扩能类项目简介,生产经营类项目单位总产值、营业收入、纳税总额)

四、申报受理程序

区科技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初步审查和汇总,报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预审领导小组复审,复审后报高新区管委会批准下达贴息资金。

五、申报时间

第一批报送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装订与报送

申报科技贷款贴息单位的纸质材料按照申报表、附件目录、附件的顺序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七、注意事项

1.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应客观、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享受该政策。

联系电话:伦洪涛2555189、孙家春 2555190

 

附件: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申请表

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汇总表

 

                                  承德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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