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承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工作方案

2024/5/21 14:26:40 次浏览

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承德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职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培训机构承接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工作需要和政策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承德高新区定点培训机构。

一、项目名称

    承德高新区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

二、遴选原则

培训定点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所有符合定点培训机构条件的机构均可参加,2023年未开展培训工作的定点培训机构不在此次定点培训机构选择范围。

三、遴选培训机构数量

根据高新区重点人群和企业的培训需求,尽量丰富培训工种,满足不同人员培训需求,按时上级分配培训任务,按照专家评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确定高新区定点培训机构10家。培训工种主要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工种。

四、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有效期限

培训定点机构有效期1年,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五、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培训顺利开展的资金保障。

    3.理论课教学场所、实习教学场所能满足培训需求。

4.具有满足教学和实习需要的设施设备。

    5.具备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智能监控系统的网络环境和设施设备并并保持运行良好。

6.具有满足培训需求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7.遵守国家就业、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就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报名的。

2.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被审计机构、纪检机关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发布公告

本次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相关信息由承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承德高新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期为5个工作日。

八、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11:00止。

3.报名地点: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1906室。

4.报名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0314-2120388

5.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政府部门、具备相关资格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九、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材料

    1.《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2.职业培训机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概况、师资概况、开设工种、办学形式、经费来源、招生渠道和管理制度等;

    3.办学许可证;

4.近三年无违反就业、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5.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协议等办学场地证明;

    6.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花名册、资格证书、聘任合同(包括学历证书、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财会人员会计证书复印件);

    7.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设备设施清单(附照片)、教学计划。

8.各项管理制度、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9.往年业绩

    10.申请资料按照顺序进行胶订。

    十、资格初审

    高新区人社局对培训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视为不合格,资料不补不退,不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十一、专家评审

    1.培训机构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演讲方式或PPT演示方式进行学校推荐、优势项目介绍、师资力量展示、制度建设、培训计划等向专家组进行陈述,接受专家询问。专家组针对基础资料和现场资料进行综合打分。

评审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开始

2.评审成绩计算

    评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基础资料评审成绩+现场资料成绩,成绩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评审总成绩(100分)=基础资料成绩(68分)+现场评审成绩(32分),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培训机构,能承担2024年高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最终定点培训机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十二、公示

将确定的培训机构在“承德高新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培训机构问题并查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培训机构定点培训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按照遴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确定的培训机构放弃定点培训机构资格,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4.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明确相关人员及联系电话,在遴选工作中保持电话畅通。

   

               

承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报名表.xls

评审组档资料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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