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部门、托管镇、货运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有关要求,区治超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区货运源头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核实,现将2024年度4家货运源头企业特向社会进行公示。
区直有关部门、托管镇、货运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有关要求,区治超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区货运源头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核实,现将2024年度4家货运源头企业特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