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2/21 12:01:53 次浏览

2023年,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遵循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承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cdkf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聚焦扩大有效投资,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办、承德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按时公开相应内容。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做好政策宣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2023年,承德高新区各部门在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模块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及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和相关内容报送工作,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传播力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断增强承德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快承德高新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及时调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承德高新区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为推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深化,教育、医疗、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虽然政策解读的范围不断扩大,形式不断丰富,但对照上级关于政策新精神新要求,内容质量和专业性还有欠缺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有待规范,个别部门信息发布频次低的问题依然突出

(二)改进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对于能及时公开的向社会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发布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探索更加生动易懂的解读形式,让群众看得懂、能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承德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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