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承德高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承德高新区财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财政预、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高新区财政局综合科为受理申请的机构
承德高新区财政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0314-2555243
传真号码:0314-2555250
电子邮箱:czjbgs2017@163.com
通信地址:承德高新区滦阳路财政局
邮政编码:067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首页的政府部门财政局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承德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首页的政府部门财政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财政局综合科领取,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承德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姓名 | ||||||||||||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机构)名称 | ||||||||||||
所需的政府信息 | 名称: | 文号: | ||||||||||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邮寄 □传真 □递送 | |||||||||||
□当面领取 □现场查阅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质文本 □光盘 □磁盘 | |||||||||||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 □生产的需要 □生活的需要 □科研的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备注: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表时,公民须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